「跨境电商」B2b海关97109810申报攻略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出口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企业备案 普通企业备案: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包括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需在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企业类型。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采用报关单和清单两种方式申报。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在申报前,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或境内电商平台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物流电子信息。
企业申报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采用报关单和清单两种方式申报。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申报前,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或境内电商平台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物流电子信息。
好消息,7月1日实施,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全国海关将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并助力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海关总署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的基础上,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中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推广至全国海关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海关总署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月1日凌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等10地海关正式开启了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标志着979810跨境电商出口新政顺利落地实施。这10地在全国范围内抢先实现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全覆盖。
海关总署再次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自9月1日起,在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实行试点,此前已有北京、南京等10个海关于7月1日开展试点。
近日,海关总署宣布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广州海关等十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旨在为跨境电商提供更加便利的通关服务。该政策自7月1日起实施,并将在即将举行的“线上广交会”上率先应用。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海关开始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阿拉山口口岸迅速响应,仅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跨境电商B2B业务的系统建设、硬件布局和技术支持,实现了从传统的“9610”业务到先进的“9710”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模式的全面覆盖。
海关深度解读: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和9810)
跨境电商B2B 9710是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中增列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专门用于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这一模式的推出,旨在更好地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促进行业便利化、阳光化、合规化。
跨境B2B出口)9710是针对跨境电商B2B的直接出口业务。卖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如阿里国际站等)将货物销售给海外公司。使用9710模式前,卖家需要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完成跨境电商资质的注册。相较于0110,9710更侧重于线上交易,具有更高的便捷性和效率。特点:线上交易为主。便捷性和效率高。
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定义:该监管方式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意义:“9810”监管方式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常见的跨境电商6种出口报关模式,收藏这一篇就够了!
-一般贸易模式 0110模式即传统B2B外贸的常用报关模式,在跨境电商领域,该模式通常利用香港等境外公司,将b2c模式的跨境电商业务在报关程序上转变为b2b2c模式。
常见的跨境电商6种出口报关模式如下:0110一般贸易模式:该模式将B2C跨境电商业务转变为B2B2C模式,通过香港等境外公司作为供应链链接。货物从大陆出发,通过境外公司最终到达终端消费者。1210保税备货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提供入区即退税政策。
Hecny 计费方式:费率以货物的物理重量计算,没有附加系数。特点:简洁明了的计费方式,适合对物流成本有精确控制的卖家。 Unitrade系列(Super express, Super Express HK, Express, Economy, Super Economy)计费方式:费率以货物的物理重量计算,没有附加系数。
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如何备案及申报?
1、申报平台: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关系统选择: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2、首先,企业需要在海关进行备案。这包括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的企业类型。已办理注册登记但未勾选企业类型的,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3、提交备案资料:根据海关要求,提交《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海关审核:海关对企业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企业资质及海外仓信息的真实性。备案成功: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跨境电商979810的备案资格。
4、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需为海关一般信用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并在所在地海关进行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备案通过的,可以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
跨境电商“9710”B2B出口报关攻略
申报成功后,在报关单的随附单据中绑定此订单号,或者把订单号给到报关行进行绑定申报报关单。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顺利完成跨境电商“9710”B2B出口报关。在操作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可通过H2018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跨境电商B2B出口概述 定义:跨境电商B2B出口,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企业需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监管方式: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