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刑满证据在什么时候可以销废
1、犯罪证据归入诉讼档案,并不因为罪犯刑满而销毁,有期徒刑的证据,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般保存60年,至少保存30年,但不宜保存的如血衣、凶器保存15年。
2、只要不违法,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果是未成年犯罪,在就业、参军时,免除报告义务。《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3、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
4、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